閱讀

 


  我很喜歡閱讀,然而當閱讀成了工作,便成了一件苦差事。好像只要是興趣,變成了工作,就會瞬間索然無味。

 

  不過要我選的話,同樣是索然無味的工作,那當然還是選自己有興趣、願意鑽研其中學問、讓自己更上一層樓的工作。

 

  否則,在原地打轉的感覺,我想沒有人會喜歡。沒有進步,其實就等同於退步。

 

  我總會想像書本是磚塊,一塊塊的堆砌起來,疊成我心裡夢想的那座城堡。然後我會很急著想要多讀點書,因為現在累積的磚塊甚至連一個書櫃都擺不滿。

 

  在很急躁的情況下,並不適合讀書。我會狼吞虎嚥的,把那些字給生吞活剝,不夠有耐心的咀嚼他們。

 

  但是很急躁的情況下,卻挺適合寫稿的。無論是寫小說還是散文都是,我打字的速度從小就被稱讚很快,雖然我不曉得這個技能除了可以應用在寫作上,還能應用在我的生活哪個部分上。

 


 

  我也很享受買書的快感。挑書時,望著封面、書腰,我還會簡單翻閱一下,想像自己看這本書時的滿足感……當我買下書的時候,好像我已經看完了一樣的滿足。

 

  為了騰出書櫃的空位真正的擺放我的書籍,我還把我的羊毛櫃子送給了學生。那櫃子裡放滿了各色的羊毛、各種羊毛氈的針具、做作品的輔助小工具等,顯示了以前我的熱情。

 

  可是我很快就發現,做出了那麼多羊毛作品,我都捨不得丟掉,家裡空間又窄小,根本存放不了那麼多無謂的裝飾品。

 

  因此我突然間就放棄了羊毛氈這個興趣。到最後我打開羊毛櫃子,想做個整理時,看見一些工具我都不記得那是做什麼用的了。

 


 

  羊毛櫃子移開後,空出了一大塊空間,我馬上把我新買的、看完的書擺上去。看起來很讓人滿意!有種文青的感覺。

 

  我並不會跑去咖啡店裡喝咖啡看書,裝做一副文青女孩的樣子,通常都只窩在家裡,音樂放的震天價響,舒舒服服的閱讀。

 

  沒辦法呀!把讀書當工作已經抹滅掉我一些興趣了,不找點舒適的方式工作,真教人沮喪。

 

  我就很佩服那些能把自己的辦公區域裝飾的美美的人,那是非常必要的。必須把自己的心態調整成工作狀態,工作才會順利。

 

  因為我不是坐辦公室的,因此我自己的工作儀式跟別人比較不一樣。我著重於自己本身,比如戴上耳環、戴上戒指、穿上香水等等。

 


 

  每每在閱讀的時候,我都不禁想著,我的文字有人喜歡看嗎?有人會有興趣看嗎?能像這本書一樣,讓我愛不釋手嗎?

 

  不曉得。我只覺得,我努力寫出來的稿雖然不多、靈感也枯竭,但是他們也是磚塊的一部份,也幫忙著在蓋我的夢想。

 

  我也會想,我閱讀的不夠、練習寫的文字不夠,妄想一鳴驚人是不可能的,所以每天都要閱讀、每天都要寫作才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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